近日南宁市房管局发布正式文件,规定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家庭可在南宁市参照该市户籍家庭的政策购房,这被解读为地方限购政策松绑的“**枪”,为此舆论争议不已。
追根溯源,近年来许多大中城市实行限购、限贷等是行政干预政策而不是法律,其推出之初便定位为房价调控的临时性举措,不应具有过强制度刚性,甚至其应是正确厘清政府与市场、社会边界的一个重要举措,若能策动其他行政生硬干预市场的行为退出,善莫大焉。
很多人担心限购松绑会导致调控政策“失效”,但逻辑可能并非那么清晰:地方楼市低迷更可能系供求结构变化导致,而非限购政策之“功”,限购的有效性在理论与现实两方面一直备受争议。也有人担心这会让地方重新走卖地财政老路,呼吁应迫使地方政府“戒毒”,但卖地财政根源在于土地与财税制度缺陷,高房价是这些制度问题的后果而非原因,单纯指望以打压房价来迫使地方政府就范,过去的楼市调控已证明势将物极必反。还有人联想起2009年救市,当时一些地方放松公积金贷款首付和贷款年限,减免税费,因而担心房价变化会延续当时一幕。公众对高房价怨声载道情有可原,但应厘清问题的本质所在,只寄望于以严厉而生硬的行政限制手段将付出更大成本,造成更大市场扭曲。
其实,至少就目前看,“救市”是个含混概念,对待公共政策不应只看“名”而不责“实”。政府救市往往干预市场正常的资源配置,面对当前现实,对楼市放松限购、解除行政干预和提升交易自由之举,是对市场逻辑的回归。如果以反对政府救市去反对放松限购,无疑是对市场政府关系理解的本末倒置。不过,谨慎赞同地方政府对楼市限购政策松绑,不代表支持政府干预之手在其他方面伸张,也不代表反对房价下跌,而只是要求更多发挥市场作用。
楼市的复杂性在于房屋既是消费品又是投资品,价格既会像普通商品那样变化又会出现“追涨杀跌”现象,导致政府不可能基于对走势的合理预测而进行调控,干预只会放大振幅。中国楼市畸形问题的原因在市场之外,难以通过限制交易而纠正,而必须改革土地与财政制度,通过放开要素市场和增进竞争来解决,而在制度改革停滞不前期间依赖对市场的行政干预,往往增大交易成本提升空置率,叠加市场扭曲,因而其解除值得肯定。
当然,在所谓的“救市”过程中,地方政府存在自利诉求,会导致其行为偏离公共利益本旨而偏向对土地出让金的追求,因而对地方放开购房户籍限制,与降低税费和财政补贴购房等行为应区别看待。放松限购理应肯定,而降低税费要考虑到税收优惠的合法性和公平性,因为在整体税负和财政支出不变下,对特定领域的税费减免实际是一种税负转移,财政补贴购房则应予反对。总之,合理政策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该标签化与情绪化解读。